激勵辦法

東海大學教職員工募(捐)款激勵辦法

民國一○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七次行政會議,決 議:通過廢止本校「教職員工募(捐)款激勵辦法」,並自106年8月1日起生效。

教職員工募(捐)款獎勵得依「東海大學職員工獎懲標準」辦理。